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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服务费

2022-12-27 14:20:53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6598   

河北省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80岁及以上老人第一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服务费。

最近几天,河北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实现更加科学,高效,规范,透明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价格的满意度。

在切实减轻群众公证费负担方面,通知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

界定政府定价的范围对涉及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以及存在地区垄断,竞争不充分的项目,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并制定了涉及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目录其他服务项目的价格由市场形成

完善政府定价方式对政府指导价管理项目,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由公证处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价格水平,降低不动产继承,赠与,遗赠的公证价格

完善价格调整制度制定和调整公证服务价格,应当依法履行成本监审或者调查,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规范公证机构的价格行为督促公证员明码标价,不得通过循环证明,捆绑服务等方式增加不必要的证明项目,提高价格定期报告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公证收支情况等,并完善公证费的收取方式

完善降价政策办理领取抚恤金,劳动报酬,救济金,劳动保险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扶养,抚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减免比例不低于40%办理人体器官捐献申报公证的人员和80周岁及以上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人员,免收遗嘱申报公证服务费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涉及民生基本公证服务目录内相关业务的,公证服务费减免不低于50%

通知指出,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各地要加快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机构间公平有序竞争推进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一网通办,降低服务成本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并对公证员承担的法律援助和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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